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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增值税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巩固了增值税改革成果,增强了税制确定性,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5日审议并通过了增值税法,该法律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正式迈入法律化时代,税收立法体系再次取得重要进展。

据统计,今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高达61237亿元,占据了全国税收收入的37.8%,充分显示了其作为第一大税种的重要地位。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指出,增值税不仅是全国财政收入的支柱,其纳税人更涵盖了绝大部分经营主体,与社会大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

此前,增值税法草案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经历了两次审议,并在本次会议中完成了三审稿的审议。三审稿进一步规范了立法授权,明确了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并做好了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

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共分为六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和附则,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

李旭红表示,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增值税制度的现代化。增值税法的通过,不仅巩固了近年来增值税改革的成果,还有助于增强税制的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目标。随着增值税法的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覆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来源,税收法定原则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李旭红强调,增值税法的出台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步,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将有助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