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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旨在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地方政府债和信用债市场流动性,明确了参与机构条件和业务开展方式。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4日电,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业拆借中心)于24日正式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债券市场区域报价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此举旨在支持金融机构深耕本土、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债和信用债市场的流动性。

《指引》明确了区域报价业务的定义,即由地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针对其注册地所在地区的地方政府及企业发行的债券进行报价交易,优先服务当地金融机构。参与该业务的机构需具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法人资质。

为确保业务的高质量运行,《指引》对拟参与机构设定了严格条件,包括上年度末区域债券持仓规模不低于500亿元或在服务地区投资者方面有显著贡献,具备较强的报价、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良好的内部协同和债券交易活跃度等。

此外,拟参与机构需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详尽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信息登记表和拟开展报价的债券发行人及债券列表等。同业拆借中心在审核完整材料后,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参与机构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区域报价业务,如双边报价、请求回复报价、意向报价等,积极响应地区投资者的债券投资需求。同时,机构还可以参与编制区域债券主题指数、创设区域债券篮子等创新业务,为市场机构提供更多便利。此外,机构还将对接各类交易和数据接口,优化内部系统,提升自动化报价水平。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