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意见发布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旨在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改革,打破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稳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自然垄断环节改革,并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该《意见》着重强调了评估并消除各类显性与隐性壁垒的重要性,同时明确提出要打破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确保各类经营主体能够依法平等竞争。
《意见》指出,一个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对于有效衔接供需、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至关重要。因此,深化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规则,推动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是形成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的关键。这将为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加速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的保障。
《意见》还详细列出了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优化市场要素资源配置以及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等一系列任务。特别是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面,提出了持续推进空管体制改革、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等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和政府监管的改革方向,加快推进铁路等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改革。
在完善市场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价格机制,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其中,针对破除区域壁垒和市场分割的问题,《意见》特别强调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完善约谈制度,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中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
在优化市场要素资源配置方面,《意见》提出了多项政策利好,包括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资金政策和管理权责、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此外,还支持符合条件的交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多式联运、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等产业投资基金。
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推动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同时,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鼓励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
专家指出,加快建设交通运输全国统一开放大市场是一项战略性、系统性工程,对于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这将有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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