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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超过457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增长17.99%。广东、浙江、山东三省企业数量位居全国前三。

记者2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取最新数据,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的统计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11月30日,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显著增长,总量已超过457万家,与2023年底相比,实现了17.99%的增幅。

从细分产业来看,我国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数量达到216.69万家,增长17.6%;数字要素驱动业企业数量为196.25万家,增长19.64%;数字产品服务业企业数量为23.63万家,增长16.7%;数字产品制造业企业数量为20.82万家,增长8.92%。这些细分产业均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在区域分布方面,广东、浙江、山东三省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上领跑全国。其中,广东省企业数量达到75.35万家,占全国总量的16.47%,较2023年底增长16.68%;浙江省企业数量为44.04万家,占比9.62%,增长21.31%;山东省企业数量为40.03万家,占比8.75%,增长14.69%。三省合计占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作为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核心力量,涵盖了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以及数字要素驱动业等多个领域。这些企业为产业数字化提供了必要的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片来源:新华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彰显我国数字经济强劲活力。)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