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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黑龙江等五省区耕地面积接近全国40%,但耕地空间分布格局还需优化,北方地区过度耕种带来新挑战。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王立彬)当前,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黑龙江、内蒙古、河南、吉林、新疆等五个省区合计耕地面积已接近全国耕地面积的40%,均超过1亿亩。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2日审议的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耕地面积达到19.29亿亩。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时相比,2023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增加了1120.4万亩。这一增长不仅体现在总量上,更体现在耕地布局的优化上。

报告指出,持续多年的耕地“南减北增”趋势开始发生转变,呈现“南北双增”的局面。秦岭淮河以南地区耕地净增加210.5万亩,南方省份稳妥有序地恢复了一部分流失的优质耕地,这既减轻了北方省份的水资源和生态压力,也遏制了“北粮南运”加剧的势头。从坡度变化来看,园林地逐渐“上山”,耕地则“下山”,全国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净减少132.19万亩(不含梯田),而2度以下的耕地则净增加了714.7万亩。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我国耕地保护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首次明确了耕地利用的优先序,并增加了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法律规定。同时,黑土地保护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吃得放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此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的立法进程也在加快推进。

然而,报告也指出,目前我国耕地空间分布格局还需进一步优化。北方地区相对缺水,过度耕种给水资源利用和生态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此外,全国仍有4800余万亩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不含梯田)以及相当一部分受到沙化、荒漠化、石漠化严重影响的耕地,这些耕地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因此,未来一个时期内,位于上述区域的部分耕地还需逐步调整或退出。

(文章来源:新华社,图片未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