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通知
AI导读:
财政部发布《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明确编报范围、内容及工作要求,旨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0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编报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报告制度。该通知详细规划了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报告编制与报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指导。
通知明确,所有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或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依法直接支配国有资产并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均需纳入编报范围,全面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报告内容涵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及分析报告三部分,旨在全面、深入地揭示国有资产的管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其中,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分别由各单位及上级部门逐级汇总编报,以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存量状况、配置使用及处置等关键信息。
为确保报告的质量与保密性,通知还提出了多项工作要求。首先,各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资产年报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要夯实基础,加强管理,通过资产清查盘点、加强资产信息卡管理及权属管理等措施,确保资产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鼓励调剂共享,持续盘活闲置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在数据审核方面,通知要求各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审核力度,建立数据比对机制,确保资产年报中各项数据的衔接与一致性。此外,还需深入分析数据,撰写高质量的报告,全面反映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与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还特别强调了保密要求,要求各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将保密要求贯穿资产年报工作全过程,确保上报资产数据的安全保密。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资产年报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