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
AI导读:
证监会发布优化后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放宽销售比例限制,提升管理效率,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预留空间,促进两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
据证监会官方网站消息,12月20日,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满足两地投资者日益增长的跨境理财需求,推动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并巩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经过优化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原有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12号)将废止。
此次《管理规定》的主要修订亮点包括:首先,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的销售比例限制由原先的50%大幅放宽至80%,这将显著提升香港基金在内地的市场渗透率。其次,对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进行了适当放宽,允许香港互认基金将其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这将有助于提升管理效率和灵活性。最后,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的产品纳入香港互认基金的范围预留了空间,预示着未来两地基金市场的合作将更加紧密和多元化。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统筹开放与安全,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并持续做好《管理规定》的实施工作,确保惠港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更便捷的跨境理财选择。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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