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
AI导读:
证监会近日修订《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形成《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内容包括放宽销售比例限制、放松转授权限制、拓展互认基金范围等,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0日电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修订通知,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迎来进一步优化。此次修订后形成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深化两地金融合作,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
据证监会20日消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适度放宽了互认基金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比例限制,从原有的50%提高至80%,体现了逐步放开、稳步有序的原则。这一调整有助于提升互认基金的市场吸引力,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其次,修订适当放松了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互认基金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海外关联机构。同时,为确保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修订明确要求获授权机构必须位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这一举措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此外,修订还为进一步拓展互认基金范围预留了空间,增加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一种,为未来更多常规类型产品纳入互认基金范围提供了可能,有助于更好地满足两地投资者的跨境理财需求。
最后,结合近年来公募基金信息披露、销售等基础规则的修订情况,修订对《暂行规定》中的个别条款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以确保规则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坚持开放与安全并重,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切实做好《管理规定》的实施工作,确保惠港措施落到实处,为两地投资者创造更多机遇和便利。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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