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要求,推动中国信保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助力外贸稳增长。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贸易中符合世贸规则的促进手段,对推动对外贸易、拓展海外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信保,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旨在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作用,助力我国外贸企业“出海”,确保外贸稳定增长。

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为企业在出口贸易、海外工程承包及对外投资等业务中面临的应收账款、收汇及预付款损失等风险提供全面保障,同时,也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有效降低贸易风险和融资门槛。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中国信保在服务对象、保险产品、面临风险及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特殊性,出台专门的监管规定显得尤为必要。

该办法在总结多年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职能定位、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偿付能力管理、激励约束及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对中国信保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特别是在完善内部控制方面,办法要求中国信保建立独立、集中化管理的内部审计体系,引入履职回避、内控评价等制度,确保内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中国信保在加强分支机构考核、风险管理及内控合规等方面的责任,要求逐步建立垂直独立的考核制度,以更好地发挥政策性保险的作用。这些要求将推动中国信保提升经营质效,增强服务外贸的能力,为我国贸易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风险管理方面,办法要求中国信保建立适合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特点的风险管理模式,构建与职能定位、风险状况、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特别是在数字金融领域,中国信保需建立有效的信息科技治理、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加强业务连续性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提高信息技术对经营管理的保障水平。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做好中国信保的监管工作,督促其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外贸促稳提质提供有力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