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中国信保监管办法,强化政策性保险支持外贸功能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中国信保政策性金融工具功能,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推动外贸稳增长,提升服务外贸能力。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际贸易中广受认可的、与世贸规则相符的贸易促进工具,在推动对外贸易、拓宽海外市场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信保,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指导,旨在强化其政策性金融工具的功能,为外贸企业的海外拓展保驾护航,进而促进外贸的稳定增长。
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为企业在出口贸易、海外工程项目承包及对外投资等业务中可能遭遇的应收账款、收汇风险及预付款损失等提供了全面的风险保障。同时,它还能为企业融资提供信用增强支持,有效降低出口企业的贸易风险和融资难度。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中国信保在服务范围、保险产品、面临风险及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独特性,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定显得尤为必要。
总体来看,该办法在充分总结多年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职能定位、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偿付能力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监督管理等多个维度,对中国信保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监管要求。
在内部控制方面,办法强调中国信保需建立独立且集中化管理的内部审计体系,并引入履职回避、内控评价等制度,以确保内部管理责任的切实履行。此外,在加强管理方面,办法要求中国信保对分支机构实施更为严格的考核,逐步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等领域建立垂直独立的考核制度,以引导资源更有效地服务于政策性保险职能的发挥。
通过提出更高要求的内控和考核机制,该办法将推动中国信保提升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其服务外贸企业的能力,为我国贸易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办法还要求中国信保根据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构建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模式,即建立一个全面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的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需与公司的职能定位、风险状况、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特别是在数字金融领域,中国信保需建立有效的信息科技治理机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框架,加强业务连续性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以提升信息技术对经营管理活动的支持力度。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总局将持续加强对中国信保的监管工作,确保其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外贸的稳定增长和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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