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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受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铮被出具警示函,并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财中社12月20日电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24年12月20日正式发布公告,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铮进行了行政监管处罚,主要因其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中期报告。据公告显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信息披露。

具体而言,该公司未能在2023年结束后4个月内发布2023年的年度报告,同时,也未能在2024年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发布2024年的中期报告。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市场的透明度。

王铮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主要负责人,被认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公告中,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王铮提出了严肃的警示,并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提升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公告还明确了被处罚对象的法律救济途径,即如对本次监管措施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监管措施仍将继续执行,不受影响。

(文章来源:财中社,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