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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监管局发布《指导意见》,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形成金融领域创新成果,助力2025年底前如期封关。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正式发布了《关于海南银行保险业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旨在全面助力海南自贸港在2025年底前实现封关运作,推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并催生金融领域的创新成果。

《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详细规划了支持措施:首要任务是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这包括利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探索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以及试点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

此外,《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基于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开发适合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跨境金融产品。同时,支持海南自贸港的中资和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探索新金融服务,明确新金融服务的机构类型、性质、许可要求和程序。

为支持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指导意见》还提出,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可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并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相关资产管理产品。

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指导意见》强调支持自贸港封关运作的硬件设施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力度,助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并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海口港、洋浦港、三亚港等二线口岸及查验设施的建设。

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吸引境外优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自贸港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造自贸港平台特色应用场景,并提供自贸港人才金融服务。

为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统筹利用自贸港金融、贸易、投资等便利政策,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并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构建与国际接轨的风险管理架构。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