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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发布咨询文件,就优化首次公开招股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征询市场意见,旨在提升上市机制吸引力与竞争力,包括优化定价流程、检讨公开市场要求等措施。


12月19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正式发布了关于优化首次公开招股(IPO)市场定价及公开市场规定的咨询文件。此次咨询旨在征询市场意见,为期三个月,将于2025年3月19日结束。

据文件介绍,联交所计划对IPO市场定价流程及公开市场监管框架进行全面革新,旨在提升上市机制对发行人的吸引力与竞争力。具体措施包括:优化IPO定价流程,增加“具议价能力”投资者的参与度,以减少发售价与实际交易价之间的差距;检讨公开市场要求,确保发行人上市时有足够股份供公众交易,并放宽公众持股量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若这些调整得以实施,港股IPO定价及“打新”机制将迎来重大变革。例如,实施灵活定价机制,允许发行人在不延迟IPO时间表的前提下,将最终IPO价格在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内向上调整不超过10%,从而提升香港市场的竞争力。现行规定仅允许向下调整10%。

在基石投资者监管禁售方面,香港交易所提出了两项选择:一是保留基石投资者上市日期后至少六个月的禁售期;二是允许基石投资者相关证券分阶段解禁,其中50%的证券可在上市后三个月解除禁售,其余在六个月后完全解禁。

目前,《上市规则》对港股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了一定困扰。例如,市值小于100亿港元的公司初始公众持股量需达到25%,而市值超过100亿港元的企业则为15%至25%。尽管特大型市值发行人可申请豁免,但豁免的个案处理降低了上市确定性,可能影响特大型市值新申请人的上市意愿。因此,香港交易所建议对最低公众持股量进行分层规定,如市值低于60亿港元的公司仍要求25%的公众持股量,60亿至300亿港元市值公司要求15亿港元百分比或15%,而700亿港元以上市值公司则要求70亿港元百分比或5%。

此次咨询文件的发布背景是市场人士呼吁改善《上市规则》中关于IPO定价流程及公开市场监管架构,以增强香港上市证券市场的竞争力。联交所在今年9月至11月期间与广泛的持份者进行了初步讨论,包括投资银行、公共机构投资者、私募股权公司、散户经纪以及潜在和已上市发行人的代表。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碹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于确保上市框架及持续上市规定稳健并具备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领先集资中心的地位。她强调,新的建议旨在加强IPO定价和发售机制,支持全球优质公司在香港资本市场上市并蓬勃发展。香港交易所将继续优化各项机制,确保上市制度与时俱进,满足市场需求,并提升香港作为开放、透明度高的市场声誉,增强对全球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吸引力。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