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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宣布,在上海、北京等十个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包括允许不同币种借贷、简化备案流程等,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改革

为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指导精神,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拓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促进跨国公司资金运作的灵活性和高效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宣布,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及深圳等十个省市范围内,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进行全面优化。

此次优化举措亮点纷呈:首先,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进行不同币种间的借贷,以支持经常项目跨境支付,此举旨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其次,通过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材料的审核要求,进一步简化企业操作,加速跨境收支的便捷化处理;再者,跨国公司可依据宏观审慎原则,自主决定外债与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从而增强其跨境资金运营管理的灵活性与自主性;最后,政策还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利用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境外成员企业办理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间的集中收付业务,此举将极大提升资金流转速度和使用效率。

展望未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探索和完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支持力度,致力于推动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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