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财政部等九部门近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旨在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包含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等,目标至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为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财政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该准则详细阐述了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目标和一般共性要求等。九部门强调,在具体实施范围及要求明确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是否遵循此准则。

随着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日益重视,加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已成为大势所趋。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方面大多采取自愿原则,且披露标准缺乏统一性,这不仅影响了鉴证、评级和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阻碍了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有效支持作用。

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基本准则》的发布标志着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启动,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他透露,该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陆续出台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到2030年,基本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

《基本准则》明确要求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应涵盖ESG等方面的可持续议题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可持续信息。这些信息旨在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关键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信息,以便其做出经济决策、资源配置或其他相关决策。

此外,《基本准则》还规定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组成,并要求企业披露的可持续信息需满足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六大信息质量要求,同时包含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核心要素。

考虑到准则体系建设周期较长,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先行制定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披露指引、监管制度等,并逐步调整完善。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