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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鼓励电网企业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加强电网投资建设与改造升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并明确了备案管理原则和接网服务要求。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旨在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健康发展。该通知鼓励电网企业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依据产权分界点明确投资界面,分别强化公共电网与用户内部电网的投资、建设与改造升级。这一举措旨在确保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能够顺利接入电网企业的调度控制系统与负荷管理系统,实现系统的“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从而大幅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的承载力和调控效能。

具体而言,《通知》明确了“谁投资、谁申请”的原则。对于自然人自行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电网企业将代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指定的机构进行备案,原则上这一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对于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或宅基地资源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则由投资企业负责向相关机构备案,并鼓励各区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或合同范本。同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则按照现有规定进行备案管理,并要求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备案文件中清晰注明直流侧和交流侧的容量。

此外,《通知》还参照国家能源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市电力公司对接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进行研究分析。根据接网承载力的评估结果,相关部门将引导企业和居民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将遵循“公平开放、应接尽接”的原则,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对于不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将按照现有政策规定执行分布式光伏的接网工作;而对于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则将在现有条件下尽力做好接网工作,并严格执行分布式光伏接网能力的提升措施。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