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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实施,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患重大疾病等可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制度2024年12月15日起全国实施,国债等新产品纳入范围,患重大疾病可提前领取

12月12日,人社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该通知宣布,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将同步扩大至全国。

此次全面实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多项扩容。除了现有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外,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也被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这意味着,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劳动者将有更多的投资选择。

通知还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也从原来的36个先行城市(地区)扩大至全国。金融机构需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公示等工作,并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保障参加人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在领取条件方面,通知规定,参加人在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的基础上,若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可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后,可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途径提出申请,并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此外,个人养老金制度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缴费、领取均享受税收优惠。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截至最新数据,我国个人养老金开户人数已突破7000万,可供投资的产品数量达836只。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整合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新京报记者吴为

(文章来源:新京报)

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