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产品升级、流程简化、提前领取条件放宽
AI导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通知,12月15日起将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城市推广至全国,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对产品供给、购买流程、提前领取条件等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四部门正式下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宣布自12月15日起,将个人养老金制度由原先的36个试点城市(地区)推广至全国范围。此次通知不仅明确了多项支持政策,还针对公众关心的投资产品、提前支取、风险管理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全面优化与调整。
产品种类再升级
个人养老金制度,作为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运营、国家政策扶持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其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种类的丰富度和收益稳定性。为此,通知明确要求扩大产品供给,在原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新增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等低风险、收益稳健的产品类别。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表示,新增的三类产品不仅简单透明,还有助于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为风险偏好较低的群体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选择。同时,通知还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更多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创新产品,为未来市场提供更多优质选项。
购买流程再简化
在丰富产品种类的同时,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提升服务便捷性,取消了线上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录音录像”环节,实现了“一站式”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便捷体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指出,这一举措将极大提高民众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已有超过7000万人加入该制度。
此外,通知还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年龄特征,推荐合适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并探索开展默认投资服务,但强调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确保资金安全。
提前领取条件放宽
在提前领取方面,通知也进行了适度放宽。除原有的领取条件外,如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新增了因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况,允许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
同时,领取方式也更为灵活,参加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并可在后续进行变更。信安金融集团中国区首席养老金融专家孙博认为,这一调整有助于减少参加人的后顾之忧,提升其在积累阶段的参与度和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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