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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最新修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个体户也能享受贷款风险补偿,单笔贷款最高100万元,同一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上限200万元,总规模7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支持。

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最新修订的《中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个体户如今也能享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个体工商户的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余额上限为200万元。

中山市政府为此设立了总规模为7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旨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风险补偿工作。该资金规模可根据运作情况和上级要求由市级财政调整。此资金将用于合作机构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10倍于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以补偿部分风险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风险补偿资金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被认定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在中山市注册2年以上、纳税状态正常、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等。此外,个体工商户还需拥有有效的专利或注册商标。

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额度上限为100万元,而企业的额度则更高,单笔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的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余额上限为1000万元。贷款资金应用于生产经营、技术升级等流动资金周转,禁止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基金期货等投资经营活动。

在风险共担方面,银行保险/担保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服务机构等主体需向资金管理人和中山市知识产权局申请成为合作机构,并选择风险分担比例。风险补偿资金与合作机构将按照相应比例承担贷款损失,具体比例由合作机构选择后审批。合作机构负责追偿工作,并需按月度向资金管理人报送不良贷款项目追偿跟踪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