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迎来21年来首次修订
AI导读: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迎来21年来首次修订,重点提升村医技术能力、完善收入待遇和职业发展机制,优化监管与执法,旨在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保障村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时隔21年,《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迎来首次修订。近日,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司公开征求《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意见。修订草案强化了村医的技术能力、药学服务水平要求,并新增多点执业、免注册手续等情景,强调村医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主体责任。
针对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低、补偿不到位以及“养老难,不敢退”等问题,修订草案明确了国家需采取措施,完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职业发展机制,保障村医参保。国家卫健委称,修订旨在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规范执业行为,保护合法权益,保障村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03年,《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将乡村医生纳入法制化管理。随着20世纪六七十年代村医步入老年,村卫生室从业者“青黄不接”问题凸显。为此,2015年印发的文件曾明确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和实施订单定向培养。然而,由于养老保障不完善、职业晋升空间小,“老的不敢退,年轻人不愿来”。
修订草案拟新增“保障措施”一章,为乡村医生的收入待遇、执业环境以及职业发展提供法制化保障。在待遇方面,乡村医生将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同时享受政府补助优惠。在执业环境方面,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改善执业环境。在职业发展方面,完善职业发展机制,通过乡聘村用等方式,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或县域医疗卫生人员管理。
为了吸引青年人才,修订草案还新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可以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根据河南某县卫健委副主任介绍,当地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来自基本公卫、基本医疗收入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随着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进展加快,受访乡村医生对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期待更大。
修订草案回应了这一趋势,对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范围和监管要求进行了修改和更新。在用药方面,修订草案拟删除“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的表述,但明确乡村医生用药应符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分析称,这一修改与当前紧密型医联体的发展趋势相契合,但仍需解决村卫生室药品配送问题。
修订草案在增加了村卫生室用药的灵活性与适用性的同时,也优化了监管与执法。比如,新增乡村医生多点执业免变更注册手续的多种情景,包括参加培训、进修等。监管和考核方面,将考核周期由每2年修改为每三年一次。同时,医药领域重点工作如“反腐纠风”、“遏制过度医疗”等也在修订草案中有所体现。
对于乡村医生违法违规行为,修订草案并未盲目加大处罚力度,而是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分类分级细化执法方案。同时,对于《民法典》和《传染病防治法》中的相关内容,修订草案也进行了回应。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