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东金融监管局对东莞银行原财务总监邓奕婷进行追溯处罚,因其对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负有管理责任。东莞银行IPO进程因财务资料过期再次受阻。

  金融监管的强化正在逐步显现其威力,今年以来,“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管要求屡次被金融监管部门强调,并已开始产生实质影响。

  日前,广东金融监管局官网公布了一则处罚案例,东莞银行原财务总监邓奕婷因在任期间对该行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负有管理责任,尽管其已离职超过十年,但仍被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案例在银行业内较为罕见,突显了金融监管的长效性和追溯力。

  根据公开资料,邓奕婷于2012年4月被聘任为东莞银行财务总监,负责财会部、金融市场部和营业部的相关工作。然而,在2014年5月,她不再担任该职务。尽管离职多年,但其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所负的管理责任并未因此消失,此次处罚正是对其过去行为的追溯。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在网上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由东莞金融监管总局撤下,无法再检索到相关信息。不过,据相关媒体报道,东莞金融监管分局已确认将告知书送达了邓奕婷本人。

  与此同时,东莞银行的上市之路也历经坎坷。该行早在2008年就向深交所递交了上市申请材料,但直到2019年3月提交招股说明书后,IPO进程才有了新的进展。然而,今年9月30日,由于IPO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东莞银行的IPO进程再次被按下“暂停键”,目前IPO状态为“中止”。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