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保障问题受到关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发布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探讨应对之策。

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已壮大至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涵盖快递小哥、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多个职业。这些新兴职业以其灵活的工作模式,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新就业形态的特点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如工作时间过长、平台规则透明度不足以及劳动关系模糊等问题。为应对这些挑战,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2018-2023年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审判白皮书,深入剖析案例,寻找解决方案。

白皮书显示,在徐汇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中,76%为劳动者起诉企业,主要诉求为确认劳动关系。例如,刘某作为某快餐宅急送骑手,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起诉要求确认与一家服务外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已建立实际劳动关系。

之所以劳动者如此重视劳动关系的确认,是因为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下,灵活就业人员无法直接购买工伤保险,需要依赖用人单位。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者往往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例如,外卖员小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因工作受伤后,经过法院审理,最终获得32万余元的赔偿。

此外,白皮书还指出,一些平台企业通过“外包”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认定,将用工责任转嫁给第三方公司。然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而非仅凭合作协议。例如,向某某作为某团外卖配送员,在意外受伤后起诉要求确认与电子商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审理后认定,尽管电子商务公司声称向某某与案外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但实际上双方已形成劳动关系。

为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白皮书建议多部门联合发力,探索创新适合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措施和类型。在未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劳动者身份前,可允许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并鼓励新业态企业或平台参与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同时,总工会、人社等部门也应加强新业态职业伤害保险的宣传和适用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和平台、相关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徐汇法院还建议新业态企业应积极依法成立或参加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的沟通作用,对劳动争议做到有效预防、及时排查。平台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及确定算法等重大事项中,也应依法履行民主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