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关连查三起“三无”减肥产品案,均含甲基安非他明
AI导读:
烟台海关在监管进境快件时连续查获三起伪报品名的“三无”减肥产品案件,产品均含甲基安非他明成分,长期摄入危害身心健康。海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保持警惕,避免落入不法商家陷阱。
新京报讯 12月9日,青岛海关下属烟台海关在严格监管进境快件的过程中,连续在相邻批次快件中截获了三起伪报品名的“三无”减肥产品案件,共计查获产品142包,总计742粒。这批减肥产品经专业检测后,均被确认含有甲基安非他明成分。
甲基安非他明,作为冰毒的有效成分,是一种具有强烈兴奋中枢神经系统作用的物质,被归类为第一类精神药品。长期摄入含有此类管制精神药物成分的“三无”减肥产品,消费者极易形成药物依赖,进而对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明确规定,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以及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或出口准许证。同时,法律严禁进口那些疗效不明确、不良反应显著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药品。
此次烟台海关的及时查处,不仅彰显了我国海关在打击非法进口药品、保护民众健康方面的决心和能力,也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减肥产品时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落入不法商家的陷阱。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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