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严控新建项目准入
AI导读:
广东省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强调严控新建项目准入,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减少污染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改善。
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该通知强调了对新建项目的严格准入标准。具体措施包括: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的盲目推进,并加速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行业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以及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以及碳排放达峰目标等一系列相关要求,并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此外,新建或扩建的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项目,需依法合规地设立在已经过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新建高耗能项目则需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的能效标杆水平。对于重点区域(清远市除外)的建设项目,将实施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两倍削减量替代和NOx(氮氧化物)等量替代,而其他区域的建设项目则原则上实施VOCs和NOx的等量替代。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通过严格控制新项目的准入标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减少污染排放,从而推动广东省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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