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发布“保险+期货”业务试行规则
AI导读: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规则(试行)》,明确基本原则、定义、目标和要求,旨在推动业务良性有序发展,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中证网讯(记者马爽)12月7日,第19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传来消息,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中期协)正式推出《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试行)》),并于当日开始实施。这份文件明确了“保险+期货”业务的基本原则、定义、目标和要求,从业务承揽、期货服务到自律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规范性要求,旨在推动“保险+期货”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开创性行业规范出炉
“保险+期货”这一金融综合支农模式始于2015年,是保险与期货的深度融合,旨在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化解中小涉农主体面临的价格风险。十年来,该模式频繁出现在中央及部委的政策文件中,地方政府和涉农主体的参与热情持续高涨,其在保障农民收入、转变农业风险管理方式、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广泛赞誉。中期协数据显示,目前“保险+期货”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涉及21个涉农品种,保障价值超过2000亿元,惠及农户超过740万户次。
中期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保险+期货”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上仍呈现出规模优先、粗放发展的特点,缺乏统一明确的工作规范,服务“三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可持续性也需进一步增强。在此背景下,中期协制定了《规则(试行)》,旨在正本清源、规范发展,明确底线要求。这份文件既是行业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成果,也是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中国证监会期货司的全程指导,并充分征求了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监控中心、期货公司等各方意见。
《规则(试行)》的发布实施,标志着“保险+期货”业务领域首份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诞生,填补了该领域的制度空白。
坚守业务风险底线
《规则(试行)》围绕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的各类禁止行为。包括禁止在保险方案、保单等材料中设置保底赔付条款,要求期货公司向涉农主体及地方政府准确说明项目的保障性、有偿性和基本赔付逻辑;禁止以夸大预期成效、隐瞒交易风险、非标准化期权非正常定价报价等方式承揽项目,要求期货公司遵循保本微利原则,采用科学的定价模型确保期权定价的合理性;禁止开展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以及不具备保障意义的项目;禁止通过项目进行利益输送、损害涉农主体合法权益或套取涉农财政补贴资金等。为保障相关要求落到实处,《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期货公司在业务承揽中的主体责任。
中期协相关负责人指出,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规则(试行)》还建立了业务的自律检查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对于“过度复杂的非标准化期权合约”“非正常定价报价”等行为,将基于项目真实保障目标,通过专家会商等方式进行综合判定。
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
《规则(试行)》指出,“保险+期货”承载着特殊的国家使命和责任,其业务导向是充分发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功能作用,满足农业价格风险管理需求。期货公司应积极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坚持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战略中,真实有效地开展“保险+期货”业务。
同时,《规则(试行)》强调,“保险+期货”业务虽然属于衍生品交易业务范畴,但考虑到交易对手方(保险公司)和项目实际服务对象(涉农主体)的差异,不宜将其视为纯金融交易属性的业务。一方面,要深入了解涉农主体的真实需求,增强服务的适应性;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期货市场与“三农”需求的匹配度,切实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和效率。
有期货公司资深人士认为,《规则(试行)》为行业“保险+期货”业务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规范指引,对于改善行业生态、推动业务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建议,下一步应继续以规范为前提、发展为目标、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站位、明确定位、转变理念、系统谋划、长远规划,选定目标区域深耕细作、持续服务,推动品牌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价值认同,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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