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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贷细则已正式实施并优化,多家上市公司获得专项贷款,融资最高比例提升至90%,业务期限最长3年,旨在提升市场信心,推动二级市场回暖。

  近日,据媒体报道,股票回购增持贷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正式实施,监管部门在前期执行的基础上对细则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旨在更好地推动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政策的落地。国有大行证实了这一消息,但强调具体以监管通知为准。

细则的调整亮点在于,将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最高比例由70%提升至90%,业务期限最长可达3年。同时,细则取消了前期关于9月24日前公告不得发放贷款的限制,所有已正式公告回购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及重要股东均可申请该贷款。

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鼓励中央企业发挥带头作用。此外,《通知》还指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具备发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资格。

《通知》发布后,深圳4家上市公司迅速响应,成为首批获得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的上市公司。随后,23家沪深上市公司也相继公告,表示公司或控股股东已与银行达成意向协议或取得贷款承诺函,将利用贷款资金进行股票回购或增持,涉及资金总额超过百亿元。

首批回购增持贷款合作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6家银行,涉及上市公司涵盖不同所有制企业,覆盖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多个板块。

截至目前,已有16家银行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了相关业务落地情况。其中,中国银行涉及金额最大,达到100.8亿元,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以59.1亿元和52.6亿元的金额紧随其后。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回购增持贷款的融资最高比例提升至90%,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这不仅是上市公司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二级市场回暖起到了关键作用。此次细则的优化,将更好地推动这一政策的落地实施。”

(图片及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