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未按时披露年报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AI导读:
碧桂园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及其高层管理人员杨惠妍、莫斌、伍碧君收到上交所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碧桂园表示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未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碧桂园近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高层管理人员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而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据公告,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以及公司本身,均因违反上交所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收到了上交所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上交所对碧桂园公司、杨惠妍女士、莫斌先生及伍碧君女士采取了通报批评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此决定记入各自的诚信档案。这一决定旨在强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与透明。
碧桂园表示,将认真汲取此次事件的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未来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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