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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发布三项新指南,包括融资业务咨询、简明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旨在完善债券市场制度体系,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增强债券发行审核透明度,降低信息披露成本,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为增强北交所债券市场的服务效能与规范化水平,12月6日,北交所正式颁布了三项新指南,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4号——融资业务咨询》(简称《融资业务咨询指南》)、《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5号——简明信息披露》(简称《简明信息披露指南》)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3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行)》(简称《募集资金管理指南》)。这三项新规定即刻生效,旨在进一步优化债券市场的制度体系。

《融资业务咨询指南》秉承“开门服务、直达服务、精准服务”的核心理念,详尽规划了债券项目申报、审核及发行阶段的咨询办理流程,极大地拓宽了债券融资的咨询渠道,增强了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能够借助电话、书面、现场咨询等多元化途径,就规则解读、审核疑问等议题进行咨询,债券业务部门则负责迅速研究并给予答复。

《简明信息披露指南》则突出了分类监管的先进理念,针对享受优化审核待遇的发行人、符合条件的科创与绿色债券发行人,以及近年来信息披露工作表现优异的上市公司等优质主体,实施了更为简化的信息披露要求。这些主体的申报发行材料、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并编制、简化披露、索引式披露等简明信息披露方式,此举不仅提升了信息披露的精准度和效率,还有效降低了信息披露的成本。

《募集资金管理指南》则对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明确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关键事项的限制条件、必要程序及信息披露标准,旨在引导发行人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强化了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从而更有效地防范募集资金相关的违规风险。

展望未来,北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债券市场制度基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提升服务品质,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