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经纪业务违规频发,两起典型案例被曝光
AI导读:
近期券商经纪业务违规展业现象频发,广东证监局和重庆证监局分别查处了两起典型案例,涉及证券从业人员违规利用未公开信息和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监管层对此类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旨在净化行业生态。
近日,券商经纪业务违规展业现象再次引发关注,两起典型案例相继被曝光。其中,一起涉及证券从业人员王某的老鼠仓行为,另一起则是原中银证券投顾谭新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广东证监局对王某的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王某不仅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还违规持有、买卖证券。其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行为,获利22.58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80万元;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获利18.84万元,同样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8万元。两项违规合计,王某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被处以98万元的罚款。
另一案例中,重庆证监局对谭新华的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给予警告,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7.46万元,同时处以罚款34.92万元,罚没合计达到52.38万元。据悉,谭新华在担任中银证券投资顾问期间,私下接受了两名客户的委托,使用他们的资金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王某的违规行为包括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和违规持有、买卖证券。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他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并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涉及股票数量众多,交易金额巨大。而谭新华则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使用客户资金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并收取了客户的费用。
这些违规行为在经纪业务中较为隐秘且难以发现,但监管层对此类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今年初,证监系统就提出了构筑“不敢、不能、不想”违规炒股的长效机制,并加大了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年内已有多达百余张罚单针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行为开出,旨在持续净化行业生态。
对于证券从业人员而言,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也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客户利益和市场公平秩序,也严重破坏了证券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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