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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旨在通过综合评估激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导向,切实提升小微企业服务质效。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慜)为深化普惠金融实践,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年度综合评估,全面审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成本控制、风险防控、服务结构、激励机制及合规内控等方面的表现。

历经十多年的政策驱动,普惠金融实现了显著增量与扩面。业界专家指出,新修订的办法紧跟时代步伐,针对性地进行多项调整,旨在进一步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小微金融战略,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长效体系

早在2020年,原银保监会曾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旨在促进商业银行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新修订的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更加贴合当前小微金融服务的政策导向。

新办法围绕小微金融服务重点,引导银行加大服务供给,优化信贷结构,落实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内部机制,推动服务水平提升。同时,通过优化指标设置和评价标准,兼顾银行自身进步与同业比较,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此外,还考虑地区差异,强化监管协同,赋予省级监管机构一定自主权,以精准反映银行对地方经济的贡献。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指出,与2020年版相比,新版办法在评价内容上有所调整,包括信贷投放、服务结构优化、激励约束、合规经营等六方面,二级评价指标也进行了相应优化。

金融监管总局强调,此次修订旨在更好发挥监管引导作用,激励银行强化小微金融战略,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普惠金融从“增量扩面”迈向“提质增效”

自2013年国家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努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达32.58万亿元,同比增长超14%,普惠小微授信户数达6203万户,同比增长1.6%。

随着普惠金融的深入发展,监管指标不断优化。近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不再对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设限,金融监管部门也对“两增两控”指标进行调整,更加注重质量而非数量。

今年,普惠金融增量政策更加精准,如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放宽普惠小微贷款认定标准、扩大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覆盖范围等。这些调整旨在适应经济环境变化和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增长,缓解部分中型企业的偿债压力。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今年以来的政策调整更加注重市场有序竞争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考核和引导。同时,普惠金融市场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国有大行逐渐成为普惠金融的主力军,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竞争压力。专家建议通过政策调整引导国有大行与中小银行错位竞争,防止市场竞争过度。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