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办、国办发布数字贸易发展意见,明确至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服务贸易占比达45%以上,2035年占比提高至50%以上,将全面建立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提高制度型开放水平。

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国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目标:至2029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将持续稳健增长,并占据服务贸易总额的45%以上份额。此外,数字贸易的基础设施布局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也将基本建立,数字领域的对外开放水平将显著提升,并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全面对接。

展望至2035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占比将进一步提升至50%以上,届时一个有序、安全且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将全面建立,制度型开放水平也将实现全面提高,为数字贸易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