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财金对话达成27项共识,深化金融合作
AI导读:
财政部11月17日发布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联合声明,双方达成27项共识,包括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财金领域合作等。双方承诺维护国际及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合作,并鼓励金融科技合作,为两国金融市场繁荣注入新动力。
财政部11月17日对外发布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联合声明。根据联合声明,中德双方达成27项共识,包括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加强财金领域合作、共同完善国际经济治理等。中德双方在财金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为全球经济稳定与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期间,中德双方重申这一对话机制是中德就财金领域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开展双边沟通和政策协调的重要平台。双方通过对话机制,不断推动财金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
此次达成的27项共识中,双方承诺将维护国际及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双方强调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性。双方承诺继续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框架下保持密切合作。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亚投行框架下的协调和全方位合作,共同推动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完善。
双方同意继续在中德财政部政策研究合作机制下继续合作,围绕提高财政可持续性等议题加强交流。双方将继续加强国际发展合作,推动实现更加强劲、绿色、健康、包容的全球发展。在金融领域,双方的合作不仅限于传统财金领域,还拓展到了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科技等多个新兴领域。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合作;德方欢迎中国在全球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发挥作用;中方欢迎更多符合条件的德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及相关业务;双方欢迎并鼓励两国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加强金融科技合作;双方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在金融领域,双方达成多项共识,为两国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展注入新动力。
据了解,2015年,首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在柏林举行,达成21项共识。2019年和2023年举行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均取得多项互利共赢成果。中德财金对话机制已成为两国财金领域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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