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11月17日,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就财金合作达成多项共识,包括提升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欢迎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存托凭证,支持中国在全球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发挥作用,保障中德银行参与大宗商品市场等。

  11月17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与德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克林拜尔在北京共同主持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双方高级别官员出席对话,就财金合作展开深入交流。此次对话聚焦国际财经合作,为两国经济交流注入新动力。

  双方重申这一对话机制是中德就财金领域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开展双边沟通和政策协调的重要平台。双方致力于通过多双边渠道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球金融稳定。双方同意加强财金领域合作,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扩大双向市场开放。双方致力于共同完善国际经济治理,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公平、开放、透明、包容、公正、可持续、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

  双方在对话中达成多项共识: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欢迎符合条件的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支持提升GDR和CDR在各自市场的流动性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德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水平,这一举措对股市热点产生积极影响。

  德方欢迎中国在全球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发挥作用。双方将保障符合条件的中德银行参与各自大宗商品市场,这为黄金等商品市场带来新机遇。

  双方认识到发达的衍生品市场对于促进市场发展、提升市场深度、流动性与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中国和德国企业参与各自衍生品市场。

  值此中欧国际交易所成立10周年之际,双方认识到中欧国际交易所发挥促进中德、中欧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共同支持中欧国际交易所拓展业务,包括为上市中证A股指数衍生品提供监管许可,鼓励双方金融监管机构依据双方法律法规加强现有跨境监管对话和信息交换。

  双方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双方支持加强在证券、期货及衍生品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加强中德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和自律监管机构在多双边框架下的交流合作,为共同应对国际经济金融挑战创造良好条件。双方注意到两国行业协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