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美海运贸易新规:美国加收港口费,中国反制收取特别港务费
AI导读:
2025年4月17日,美国对中国海事等业加收港口服务费,违背国际贸易原则。中国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相关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不同标准,维护我国海运权益。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将对中国企业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中国籍船舶及中国造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此举严重违背了国际贸易相关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也影响了全球海运市场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这是维护我国海运权益的重要举措。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述船舶,按航次计收船舶特别港务费,分阶段实施,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二、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后续的挂靠港不再收取。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三、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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