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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及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及产业损害调查。此前,美国已多次延长对该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5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Tetrahydrofurfuryl Alcohol)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发起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5年12月11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四氢糠醇作为重要的化工原料,此次调查无疑将对其进出口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2003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发起反倾销调查。2004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作出肯定性终裁。2004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四氢糠醇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09年12月16日、2015年4月16日和2020年11月9日,三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这一系列动作显示出美国对保护本国相关产业的决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