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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涂)锡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5年,自2025年5月11日起生效。

5月16日,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报道,2025年5月6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涂)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如下:中国为4.48%-20.42%,其中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4.78%,粤海中粤两家公司为4.48%,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16.4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为19.48%,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0.42%;印度所有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27.88%;日本为15.74%-36.80%,其中Nippon Steel Corporation为15.74%,日本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6.80%;韩国为21.60%-35.43%,其中KG Dongbu Steel Co., Ltd.为21.60%,韩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5.43%。此措施有效期5年,自2025年5月11日起生效。

追溯至2024年8月15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启动了对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2025年1月13日,该部发布初裁公告,决定征收不超过120天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与中国终裁税率有所不同。此次反倾销措施将对相关国家的生产商/出口商产生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