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今日(5月14日)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调整措施正式实施,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并停止实施两项对美加征关税措施,旨在优化关税结构,促进中美贸易关系健康发展。

  今日(5月14日)12时01分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调整措施正式实施。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关税结构,促进中美贸易关系健康发展。以下是调整事项的详细解读:

  一、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的最新规定,加征关税税率由原先的34%大幅下调至10%。同时,在接下来90天内,将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以缓解中美贸易紧张局势。

  二、此外,我国决定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中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这一决定体现了我国在中美贸易问题上的积极姿态和诚意。

  此次关税调整不仅有助于改善中美贸易环境,还将为两国企业创造更加稳定的市场预期。未来,中美贸易关系有望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实现进一步发展。(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