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今日(5月14日)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实施了加征关税调整措施,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并暂停实施24%的税率,同时停止实施另外两项加征关税措施,此举旨在优化关税结构,促进贸易平衡,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中美贸易关系健康发展。

今日(5月14日)12时01分起,我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实施了加征关税调整措施。以下是具体调整内容:

一、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的规定,加征关税税率由原先的34%调整至10%。同时,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关税结构,促进贸易平衡。

二、决定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中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这一调整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中美贸易关系健康发展。

此次关税调整措施的实施,将对中美贸易关系产生深远影响,也引发了国内外市场的广泛关注。未来,中美贸易关系的发展将取决于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意愿。(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