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5年5月14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税率由34%调整为10%,并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税率,旨在优化关税结构,促进国际贸易平衡,展现中国开放市场的决心。

  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及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关税结构,促进国际贸易平衡。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大幅下调至10%,并在接下来的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市场活力。

  二、即刻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中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进一步展现中国开放市场的决心。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