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自2025年5月14日起,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并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此举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期待,有利于中美经贸往来和全球经济。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将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并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同时,自同一时间起,停止实施另外两个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此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不仅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还将有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的进一步加强,对全球经济也产生积极影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 2025年第7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一、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并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