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文章阐述了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意义,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透明稳定制度环境,有利于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拓展国际市场,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助力高质量发展。

  制度型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进行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于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大意义。这一论述为新时代新征程的开放战略指明了方向。

  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经贸规则正经历重塑。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为代表的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通过削减壁垒,推动全面市场开放,规则覆盖领域不断扩展,从市场准入措施延伸至数字贸易、国有企业等“边境后”领域。同时,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出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贸易、服务贸易成为国际贸易新趋势。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也成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重要内容。

  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透明稳定的制度环境,打造制度型开放框架。这有利于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拓展国际市场,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同时,也是以改革促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够引进人才、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需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提质增效,作为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前沿阵地,自由贸易试验区为我国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同时,要持续扩大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提升自由贸易协定开放水平,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形成与国际接轨、彰显中国特色的制度型开放新范式。

  (作者单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