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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4月4日,中方迅速做出反制措施,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并在世贸组织起诉美方措施。商务部、海关总署也采取多项措施应对。

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对等关税”。4月4日,中方迅速做出反制措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在现行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34%的关税。此外,商务部、海关总署也采取了多项措施,包括将16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对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暂停6家美国企业产品输华资质、将11家美国企业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对进口医用CT球管发起产业竞争力调查,并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对等关税”措施。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对美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2025年4月2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对等关税”。这一做法严重违反国际贸易规则,损害中方正当权益,是典型的单边主义行为。为此,中国政府决定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34%关税。

此次加征关税范围广泛,涵盖所有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且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对于在特定时间段内已启运但未进口的货物,将免于加征关税。

商务部、海关总署多措并举应对美方关税措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政府依法对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此举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立场,愿通过对话交流机制加强国际合作。

同时,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决定暂停多家美国企业的高粱、禽肉骨粉和禽肉产品输华资质。这些措施是对美方关税措施的有力回应。

中方在世贸组织起诉美“对等关税”措施

中方已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方“对等关税”措施。中方认为,美方此举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损害成员正当权益,破坏多边贸易体制。中方敦促美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取消单边关税措施。

此次中美关税争端再次凸显了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中方将坚定捍卫国际经贸秩序和多边贸易体制,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