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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财政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散装、片状或卷状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税率逐年递减。该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涉案产品包括多个印尼税号。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月10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8号公告,决定对进口散装、片状或卷状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包括其混合物)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税率20,284印尼盾/千克、第二年18,256印尼盾/千克、第三年16,430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印尼税号为ex6806.10.00和ex6806.9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生效。(注:原文无图片,此处保留HTML完整性)

2023年7月25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启动对进口散装、片状或卷状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的保障措施调查。2024年9月1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通报,印尼对进口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三阶段保障措施税。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