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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了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要求减少包装废弃物、提高资源效率,并设定了具体的再生材料使用目标。法规的实施将对国内外包装供应链产生影响,促使企业加大再生塑料和包装设计的研发投入,以满足法律要求。

欧盟在环保领域再次迈出重要一步,继电池与废电池法规后,近期正式通过了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旨在应对包装废弃物增长速度超过回收率的挑战。

2025年1月22日,欧盟理事会正式颁布了这项法规,并将于公布后的18个月,即2026年8月12日起全面实施。PPWR详细规定了包装的定义、可持续性要求、标签与信息、生产者责任以及废弃物管理等多个方面,适用于欧盟市场上的所有包装及包装废弃物。其核心目标在于减少包装废弃物、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包装的自由流通,并最终实现气候中和。

PPWR设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包括到2030年减少5%的包装使用量,2035年减少10%,2040年减少15%。在再生材料使用方面,法规要求除轻质木材、软木、纺织品、橡胶、陶瓷、瓷器和蜡等材料外,所有包装材料均需满足严格的可回收性标准。特别地,对于塑料包装,到2040年,一次性塑料饮料瓶的再生材料含量需达到65%,PET接触敏感包装需达到50%,其他包装则需达到65%的再生材料含量。

此次PPWR的升级,对塑料包装的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提出了严格要求,将促使企业在前端加大对再生塑料和包装设计的研发投入,构建高效的回收体系,以满足法规设定的回收目标。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常务副会长王旺指出,法规的实施还需大量配套措施和二次立法来确保其有效执行。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凡涉及向欧盟地区出口包装的,都需进行相应调整,提前了解法律并作出改变,以满足法律要求。

PPWR关于塑料包装的规定已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以我国为例,自2019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相关政策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并将此纳入“十四五”规划。国际层面,2022年3月,联合国环境署推动全球签署“塑料污染公约”。然而,与PPWR相比,我国在再生材料与食品接触方面的法规尚未落地,相关探索仍在进行中。

王旺表示,按比例使用再生材料在我国政策中基本是鼓励性的,没有强制性。因此,企业在应用高品质再生材料生产时需增加成本,步伐晚于PPWR。但绝大多数大型企业已进行了再生材料含量技术储备。按比例使用再生材料将促使生产商从产品设计之初就考虑回收和再生问题,以及是否能使用消费后产生的废料来生产再生材料,从而从源头解决回收问题。

欧盟对包装废弃物的立法历程已超过二十年。自1994年通过《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以来,欧盟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2019年,欧盟发布了法规(EU)2019/1020和指令(EU)2019/904,对之前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进行了修订。2022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PPWR提案,旨在全面更新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管理框架,推进循环经济和气候中立。

王旺强调,PPWR的实施将对国内外包装供应链产生影响。包装废弃物的减量需通过多种治理手段实现,其中循环包装占较大比重,其次是减少不必要的包装。例如,超市里促销的薯片往往存在不必要的多层包装,如不按PPWR要求生产、设计,出口时可能会遇到问题。同时,王旺指出,塑料包装不应被“妖魔化”,只要按可回收设计标准进行设计,使塑料产品能在当地市场循环、回收即可。

国内企业需补足塑料包装的再生和循环技术,在面向全球生产时,避免在可持续发展、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滞后。同时,企业需找到合适的方法与专业机构对接,以满足国际标准。王旺指出,中国市场对这些品牌占据重要地位,如果在中国没有相应的政策和技术路线支持,这些品牌可能会按照全球总部的要求,对国内供应链带来直接压力。国内的供应链企业需要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材料,否则可能会失去国际品牌在中国的供应链订单。

尽管当前的回收技术已成熟,但行业仍面临发展难题。再生利用所生产的产品货值尚无法全面覆盖前端回收再利用所产生的成本,瓶颈在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分选难。此外,由于复合包装的属性,在再生处理过程中需将包装材料进行分离,因此再生利用端的技术和设备与单一材质包装存在显著差异。

王旺认为,中国目前虽在法规立法方面还在酝酿中,但从产业角度看,中国产品并不弱。关键在于将塑料视为资源,实现产业闭环,解决原生材料中没有包含回收成本的问题。欧盟强制包装使用可回收材料,旨在将外部成本内部化,这是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体系的底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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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