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尹锡悦方面提出的释放请求,双方围绕公调处调查权和逮捕令管辖展开激烈辩论。逮捕适当性审查是指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当为由,向法院请求释放的程序。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16日就前总统尹悦方面提出的逮捕适当性审查请求进行了审问,并最终决定驳回释放尹锡悦的请求。这一决定标志着尹锡悦将继续处于被逮捕的状态。

据韩国多家媒体报道,此次审查于当天17时至19时以非公开形式进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与尹锡悦律师团分别派遣了3名检察官和3名律师参与审问,双方围绕核心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公调处是否具备调查总统内乱嫌疑的权力,以及公调处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逮捕令是否违反了司法管辖权的规定

尹锡悦方面坚决主张,根据《公调处法》的相关规定,公调处并不具备对总统进行内乱嫌疑调查的权力,因此其针对尹锡悦的调查行为是非法的。此外,由于公调处并不具备起诉权,相关案件必须移交至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进行起诉。尹锡悦方面认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案件的专属管辖法院,应当由该法院签发逮捕令,而非首尔西部地方法院。

然而,公调处则持相反立场,认为调查与滥用职权有关的内乱嫌疑完全符合《公调处法》的规定,且法院已两次签发针对尹锡悦的逮捕令,这实际上是对公调处拥有调查权事实的认可。此外,公调处还指出,尹锡悦的居住地位于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因此向该法院申请逮捕令并无不当之处。

逮捕适当性审查是指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当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释放的程序。尹锡悦律师团于15日就尹锡悦被捕一事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逮捕适当性审查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接到申请后需在48小时内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在审问结束后的24小时内作出决定。

此次审查结果对于尹锡悦案件的后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进一步影响韩国司法体系和政治格局的稳定。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