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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计划对现行制度进行优化完善,加强源头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贸易稳定发展。

1月3日,海关总署正式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此次发布标志着海关总署计划对现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该制度通过加强对境外食品企业生产环节的源头监管,为我国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维护了贸易的稳定发展。截至目前,已有来自170余个国家(地区)的9万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成功获得注册,而290余个境外主管部门则利用注册系统向中国推荐其企业。

修订稿在保持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全注册、高风险食品官方推荐注册的基础上,对具体实施条款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修订稿增加了一项新规定,即基于所在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可结果,批准官方推荐企业名单进行注册。此举旨在通过压实境外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与其的合作,并签署合作文件,认可外方对企业的监管体系,从而优化注册评审流程,实现批量注册获得体系认可的官方推荐企业名单。同时,根据协议,将督促外方落实注册后的监管责任。

此外,修订稿还拟规定,对于通过邮寄、快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旅客携带等方式进口的食品,以及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援助、免税经营的食品,还有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及其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的食品,其境外生产企业将免于注册。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贸易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