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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4号公告,对中国柠檬酸实施反倾销终裁,对不同生产商征收不同税率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4号公告,宣布对源自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sitrik asit)产品实施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此次裁定决定对中国的主要生产商及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依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而言,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的税率为45.7%,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的税率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Seven Star Lemon Technology Co., Ltd.)的税率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的税率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的税率为45%,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则高达63.9%。涉案产品在土耳其的税号被明确为2918.14.00.00.00。

追溯至2023年10月10日,土耳其方面已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启动了反倾销调查。此次终裁结果的公布标志着该调查的正式结束,相关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将持续五年之久。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