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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不等,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了第2024/34号公告,宣布对源自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sitrik asit)实施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此次裁定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及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按到岸价(CIF)计算。其中,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面临45.7%的税率,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税率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Seven Star Lemon Technology Co., Ltd.)税率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税率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税率为45%,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则高达63.9%。此次反倾销措施涉及的土耳其税号为2918.14.00.00.00。

据悉,该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将持续五年之久。回溯至2023年10月10日,土耳其方面曾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启动了反倾销调查。

此次反倾销裁定无疑将对中国柠檬酸出口企业造成一定影响,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出口策略,以应对可能的市场变化。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