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4号公告,对中国柠檬酸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根据企业不同有所差异,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12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正式发布第2024/34号公告,针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sitrik asit)做出了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此次裁定决定对中国相关生产商/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根据企业不同而有所差异。其中,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Jiangsu Guoxin Union Energy Co., Ltd.)被征收45.7%的税率,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RZBC (Juxian) Co., Ltd.】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Seven Star Lemon Technology Co., Ltd.)的税率为49.5%,Shandong Ensign Industry Co., Ltd.和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TTCA Co., Ltd.)分别被征收45.2%和45%的税率,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则需承担高达63.9%的税率。涉案产品的土耳其海关税号为2918.14.00.00.00。

该反倾销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将持续五年之久。回顾此前,土耳其于2023年10月10日对中国柠檬酸启动了反倾销调查,历经数月调查后,最终做出了上述裁定。

此次反倾销裁定无疑将对中国柠檬酸生产商/出口商在土耳其市场的竞争力产生影响,相关企业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出口策略,以应对这一贸易壁垒。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