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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济州航空空难导致179人遇难,引发全球关注。文章详细解析了航空保险制度,包括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航空意外险等。

12月29日,韩国济州航空7C2216航班发生的空难事件,导致179人不幸遇难,迅速成为2024年终全球舆论的焦点。

据央视新闻报道,韩国济州航空表示,将全力支援遇难者家属。济州航空经营支援本部长宋京勋在记者会上透露,事故客机的航空保险投保限额高达10.37亿美元,其中,在英国Axa XL保险公司投保的叠加险赔偿责任限额约为10亿美元,飞机机身险赔偿限额为3651万美元。宋京勋强调,由于投保了相关保险,因此在对遇难者家属的补偿和支援方面,公司完全有能力承担。

实际上,在空难发生后,承运人对乘客的赔偿是强制性的。中国民航总局早在2006年就发布了《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该规定指出,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此外,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000元,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

对于国际航线,大多数国家则按照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办理。公约规定,无论承运人是否有过错,赔偿上限达到了128821特别提款权(约合17.4万美元),承运人不得免除或限制其责任。当旅客伤亡是由承运人责任造成时,旅客还可以要求得到超过10万特别提款权的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的限额均设定于数年之前,而过去几次空难的赔偿金额均超过了法定限额。例如,2010年黑龙江伊春空难的人均赔偿上限达95万元;2014年马航MH370空难中,中国乘客获赔在150万人民币至300万人民币之间;2015年中国台湾复兴航空客机坠河事件中,每名遇难乘客的获赔方案为295万人民币。

除航空公司的赔偿外,乘客购买的航空意外险、寿险等也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航空意外险保费低廉,但人身杠杆率极高,以某款人保航空意外险为例,旅客乘坐飞机导致的意外身故,最高赔付可达1000万,年保费仅为62元,且覆盖全球航空,1年内不限飞行次数。航空意外险和寿险的赔偿金额取决于被保人购买的保额,满足赔偿要求的保单越多,赔付也就越多。

对于航空公司而言,飞机机身保险能够承保飞机在飞行、滑行及地面停放时因各种原因(不包括除外责任)造成的意外灭失或损坏,并负责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残骸的费用,有效降低航空意外事故对航空公司经营的冲击。此外,航空公司购买的“旅客法定责任保险”,在旅客乘坐或上下飞机时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所携带和已经交运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时,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